注重文化差异和审美情趣,东西方国家之间存在的文化差异影响着中国和西方国家之间的交流和理解。文化差异造成的不同思维方式、审美价值、心理特点等都会影响对广告的理解及广告的效果,从而影响广告翻译。广告中文化因素的处理是广告翻译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一般来说,在翻译中虽然我们要尊重原作者创作广告文本的意图,但是广告最终目的是推销商品。杭州翻译在翻译广告时要考虑译语读者的接受习惯,广告译文应当符合译语文化的规范和审美情趣,能适应译语文化环境,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实现广告的商业功能,达到预期的商业效果。
例如,一些著国际名品牌原本是很平凡的名字,但译为中文后却有了某种巧思。比如麦当劳、英文名称McDonald’s,它是店主人名字的所有格。西方人习惯以姓氏给公司命名,象迪士尼公司,福特公司等,但McDonald是个小人物,如果老老实实地把McDonald’s译成“麦克唐纳的店”,就过于平淡,而译成卖当劳就非常成功。它大体保留了原发音,又体现了食品店的性质,还蕴涵着“要吃麦就应当劳动”的意义,风格中既“中”又“洋”,比较符合中国人的口味。再如可口可乐(Coca-Cola),它原本是两种植物的名字,音译为古柯树和可乐树,古柯树的叶子和可乐树的籽是该饮品的原材料,古柯叶里含有古柯碱,也叫可卡因。这样枯燥乏味甚至有点恐怖的名字居然被翻译成“可口可乐”,真是化腐朽为神奇。“可口可乐”译名的成功之处在于:其一,保留了原文押头韵的响亮发音;其二,完全抛弃了原文的意思,从喝饮料的感受和好处上打攻心战,手段高明;其三,善于进行自我表扬,其实这种饮品的味道并非人人喜欢,有人甚至觉得它象中药,但它却自称“可口”,而且喝了以后还让人开心。像这样绝妙的英语商品名称还有Sprite(雪碧),Safe & Guards(舒服佳),Tides(汰渍),Avon(雅芳),Benz(奔驰)等。
在汉语广告英译中,必然也会涉及文化的转换。但是由于广告翻译的目的决定了广告翻译是以译文预期读者为中心,要考虑到他们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译者不能一味地采取异化法,毕竟广告翻译是以译文预期读者中心,要考虑到他们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译者不能一味的采取异化法,毕竟广告翻译的最终目的不是宣扬自己的文化,而是寻求与预期读者文化的契合点,以博得他们的认同和接受广告译文,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中国著名的果冻品牌“喜之郎”音译为Xizhilang,就完全丧失了原文的文化含义。因此,其英文名称采用Strong,以此替代“喜之郎”,以此迎合了西方消费者要求健康强壮的心理。
因此,在汉语广告英译时,译者要顺应目的语读者的文化语境,尤其是遇到文化内涵比较丰富的广告语句翻译时,要以归化法为主导。否则译文可能出现与目的语文化语境相悖的现象,不被读者所接受,广告信息不能准确的传递导致广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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